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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第七章鹿蜀失踪案 (第3/3页)
的? 甚至,我连呼吸空气都觉得肺脏很不舒服。 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适应人间界的环境,完全无法理解人族自己是怎么受得了这种环境并且子子孙孙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反正我要是人族,我宁可绝嗣。自己已经够受罪了,犯不着让子孙跟着受这种罪。 人族显然是听不到也听不懂我的腹诽的,因此在这条路上始终不回头。 只是,人族不明白我的腹诽,却一定明白山林妖族的愤怒。 华夏历史悠久,山林也同样历史悠久,而古早的时候,人与妖有约定,平原中靠近大河适宜耕种的地方是人族的地盘,森林、深山大泽与海洋是妖族的地盘,以此类推,越是古老的山林,妖怪也就越多。 这也是为何古代的志怪小说,鬼类多是在人类聚居的地方,而草木动物修炼的妖却多是在荒山野岭或是离山林比较近的人族聚居地才能看到的原因。双方的接触越来越多则是在人族不断扩张之后,森林被砍伐,山林被开发,接触能不多起来吗? 而这一类的接触,往往血腥无比。 一方人口增加,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间,另一方不愿放弃自己的家园。 没说的,干。 胜者占据这片地盘,败者葬身于此当肥料,残存者变成流浪者。 人族庞大的数量在冲突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哪怕是一百个人族换一个妖族,人族也稳赢。 大量失去家园的妖族涌入了纸醉金迷的人类社会,仿佛进城的农民工,但妖族比任劳任怨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凶残多了。农民工吃的是米饭,而妖族一边望着面目全非的家园一边以人为食,与人族一同进化着。 鹿蜀的老家显然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只不过是正在进行中的缩影,至于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比如流血事件,那就得看双方怎么谈了。 大部分妖族倾向于杀了浩浩荡荡的开着机器来铲平山林的工程队,人数挺可观的,正好做一顿满汉全席,不同的是,满汉全席是各种食材,而妖族的满汉全席就只有一种食材了——两脚羊。 应该够每只妖分到一碗肉。 不过,不是每只妖族都主张一开始就动武,把特勤处引过去就不好了,因此一部分妖族觉得,可以先谈谈,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平衡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因此谈判自然要挑个合适的人选,否则挑错人选,本来还有的谈也得变成没得谈。 我无语的看着眼前的鹿蜀。“你可别告诉我,他们让你来谈。” 若是如此,那我佩服那群妖族,脑洞何等清奇才能异想天开至此?让一只胆小如鼠的鹿蜀来谈判,丫还不如随便抓只开了灵智的狐狸来当谈判大使。 鹿蜀忙不迭摇头。“大家的意思是让我的父亲来谈,我父亲很多年前就混迹人类社会,更熟悉人类一些。” 虽然还是鹿蜀,但一只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的鹿蜀的话,多少靠谱点,可—— “既如此,你找你爹去就是了,为何来找我?”我可以确定,山庄没有鹿蜀这个物种,而鹤城里,倒是有一只鹿蜀,也不知是不是这只的父亲。 显然不是。 因为这只鹿蜀说他老子已经失踪了,而且初步估计失踪有二十几年了。 我说:“你确定他是失踪了而不是跑哪玩疯了忘了时间?” 人类社会里,一个人失踪二十几年,家属完全可以向政府申请此人已死亡,请允以销户。 但,非人社会里,别说二十几年,百八十年找不着人都非常正常,毕竟,追求长生,修炼路上,闭个关可能就得几十年,甚至几百几千年。 “我也这么想过,因此找了很长时间,但他消失的非常突然,连周围的妖族邻居都没打招呼。我最后找到了一位土地,它为我卜了一卦,说阿父凶多吉少。” 土地卜卦,多少还是有些靠谱的。 虽是小神,但小神也是神,有一些神性。 因此鹿蜀就来找我了,因为根据他的调查,他爹失踪的地方正好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内。 二十几年前的失踪案,那个时候我出生了吗? 我很是怀疑。 但不管那个时候我是否已出生,这个时候我都已接手了雪莹山庄,那么雪莹山庄过去的遗留问题也同样都是我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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