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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赚走全盛安的钱 (第1/3页)
第283章 赚走全盛安的钱 宋时安撂下这本书便走了。 潇洒得不只是离谱。 而且是有点‘愚蠢’。 你写书就算是不为钱,可别人刚开始就如此刁难贬低你,你还把钱完全给别人赚。 你是圣人吗? 摊主十分的费解,就在这时,一位身上富贵味儿明显比他就强了几倍,还有些肥胖的男人走了下来。 见到他后,有些不解的询问道:“怎的,在吵什么了?什么大圣?” “东家。”见状,摊主连忙走了上去,手里抱着这一本书,相当激动的说道,“发财了,我发现了一本能够火遍大江南北的书!” “这么夸赞?”东家也被一惊,但他这么说,肯定是有理由的,所以相当欣喜的伸出手,“来,让我看看。” 摊主就相当于编辑兼店长,收稿子的同时还卖书。 一般都是一些看书和指导书水平很高的人,这盛安的好几家阅文阁书店,都有摊主。 而东家,便是整个阅文阁的老板。 不负责管理,是完全的商人,出资收钱。 当然,也是有一些文学审美和文化底蕴的。 毕竟一个纯外行,是绝对带不了团队的,除非他能完全的当甩手掌柜。 但一个老板,他去插手完全不熟悉的领域,就一定会指手画脚。 懂一定技术,能够放权,而且还出资阔绰,这就是最好的领导。 “《西游记》?”看到这三个字,东家便流露出一些稀奇,“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书名了。” “这几个月,主要收稿的就是香艳小说。”摊主道。 “你自己也知道,只有这样的书才卖得好。”东家提醒道,“像游记类型的志怪小说不是没有,可多是跟风换皮。真正能够有水准的,那能有几本?还不如写《怪诞说》的角色呢。” 纯游记志怪小说[点踩] 游记志怪小说 桃色[点赞] 游记志怪小说 同人志 桃色[流口水] “这本可跟那些抄袭又放不下架子的酸腐秀才之作不一样。”摊主十分笃定的说道,“这,远胜于《怪诞说》。” “?!”这话把老板说得眼睛都瞪大了,“《怪诞说》那可是好多年前的小说了,哪怕在当时,遍地都是偷印的,也卖出去了几十万本。而现在,咱们在这司州,大大小小店铺近十家,要是有这水准,一本书养活咱们几辈子啊。” “只要后面质量不出问题,绝对能够超过。”摊主深信不疑。 “你可别开玩笑啊……” “东家,您就坐着看吧。” 他直接把老板扶在了自己原来坐的位上,并且给他倒茶。 老板就这么靠着,将书翻开。然后,就顺势看到了那个名字:“吾承恩,有姓吾的么?” “八成就是雅号。” 在最开始的时候,写书一般都是实名。但文化逐渐繁盛,市井化发展起来之后,用笔名就成了主流。 一是因为他们主业还是考举人,上岸之后要切割。 再就是,谁特么在书里吃饺子敢用真名啊? 那是,独生子女能行。 就这么,老板拿着书开始看起来。 这开头四句诗,就相当吸引他,忍不住的抬起头说道:“我一直觉得啊,咱们钱也赚了不少,但不能总是卖那些香艳书籍。哪怕少赚一点点,能卖卖这种有深度的书,也是可以的。” 可以少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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