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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2/2页)
哪里像常霄,放弃地无比干脆,一旦放弃,书不再翻过一页,连毛笔都没再拿过一回。 几次说要练字,都不见他真的开始。 曾如意几乎确定,就算今后有机会,常霄也不会再重回书院,下场赴考。 反观常霄,最早与小哥儿说出要走经商路子,做货郎时,他只当两人是同居一个屋檐下的两人,并无什么更进一步的关系,更不会做成真夫夫。 而今两月过去,夫夫是早就做了,分开是不可能的事,在曾如意面前,他不必再说任何冠冕堂皇的场面话。 常霄默了默,说道:“我确实已下定决心,今后不会再回科举路了。如你所见,我也觉得我的才能在商贾之事,而非科举,也无心治学,亦或图谋更远大的前程。” 只是说出这番话的他同样有自己的顾虑,今日既提起,不妨趁势与小哥儿说开。 “我想你当初嫁来常家,多少是对我的书生身份有几分期许在的,今后却只能随我一道将本求利,奔波于商事,会不会有些失望。” 曾如意像是不知道常霄为何有此一问,他完全是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 【怎会】 【无论官人以何谋生,我都愿伴左右】 【官人读书我侍墨,官人经商我算账,官人种地我……】 到这里,常霄实在没忍住,忙含笑打断:“罢了,你官人我比起念书,着实更不会种地。” 这个还是不必假设了。 曾如意也笑了笑,停下手。 他们二人离得很近,令小哥儿在意近距离看清常霄的眼睛,其中总有一番扬扬神采。 看了一会儿,他倒有些把自己的脸看热了,不禁抬手捏了捏耳朵。 【我从未想过做什么秀才夫郎,乃至官家夫郎】 或者说,在随常霄来到寨子村前,他对两人的将来不抱任何期盼。 【如今,做官人的夫郎足矣】 他看准的是常霄这个人,而非加诸其身的任何身份,即使一辈子在这个小村子里耕织为生也甘之如饴。 —— 次日,两人起得晚了些。 常霄没出门卖杂货,而是与曾如意一道去刘大家,想跟颜春翠请教些种菜的门道,再换几样种子。 秋耕收了尾,刘大也想在家再歇两日,没立刻出门卖豆腐。 故而一家子都在,把他二人招待进屋,上了茶果,听明来意后,颜春翠道:“现下种菜,该说不说,确是晚了,却也不是全然种不得,有那么几样耐寒的菜蔬,能熬得过初冬薄雪,只是再往后就不成了,不妨选几样叶子菜,育了苗子,等上三十来天就能摘一茬吃,图个新鲜。” 刘大在旁听罢,也道:“这会儿正好能种晚菘菜,一点都不晚,早种了还容易招虫嘞。” 颜春翠颔首,“除了晚菘,还有菠薐菜,你们大哥说得不假,叶子菜最怕的就是虫儿,不日日盯着捉了喂鸡,没两日给你啃得全是洞,近来天凉了,虫儿也少了,确反倒是个好时候。” 她感慨道:“种了也好,猫冬前也就这最后一茬新鲜菜吃,回头再想吃只能等开春挖春菜去。” 说到这里,她问两人家里的鸡养得如何了。 常霄看一眼曾如意,代他答道:“还成,不说算不算壮实,起码是养住了,满月后也不需天天关屋里怕风怕雨的,已挪去院子里。我俩商量着,等搬了家再多养上几只。” “可算是挪了,成日和鸡住一屋也不是个事。你们到时候寻摸几只毛长全了的秋雏,好养活得很。” 又闲聊一阵子,颜春翠去给他们包种子,共是包回来四种,分别是菠薐菜、晚菘菜、芸薹菜和韭菜。 在常霄眼里,前三种还有另外的名字,分别是菠菜、小白菜和油菜。 包括韭菜在内,都是速生的品种,短则二十天,长则月余就能摘了吃,早一些晚一些关系也不大,早摘了吃嫩的,晚摘了也算不上老。 给了种子,颜春翠又挨个讲如何浸种,如何催芽,如何育苗,如何移栽。 听得常霄赶紧掏出麻纸和炭笔边听边记,就是写出来的东西除了他估计只有曾如意能看懂。 记的过程中,他已经发现种菜这件事比自己想得还要复杂。 就说这四种菜,种子浸泡的时间都各有不同,晚菘、芸薹两样,泡两个时辰足矣,韭菜却要泡上大半天,菠薐菜更久,需一整天,说是种子格外硬的缘故,要是不泡这么久,就得把皮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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